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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中山市社会福利院2013年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来源:中山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13年03月31日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能
社会福利院院主要履行的公共职能包括:
1、供养中山市城区的“三无人员”、孤寡老人,安置由公有制转为非公有制企业或关闭、破产企业中参加了社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退休孤寡职工以及社会上部分需要照顾的老人和承办上级布置的任务。
2、2006年年底,设立了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提供社区的三无、孤寡和低保老人的上门服务。
3、2009年,设立的社工部在丰富充实老人们的精神生活及日常的娱乐活动的同时,为义工及青年志愿者搭建平台,积极探索“社工”、“义工”联动机制,将专业社工理念、专业社工知识与技能渗透到全院的各项工作中去。
二、2013年预算收入情况
2013年财政预算拨款收入1323万元。
三、2013年预算支出情况
2013年预算支出1323万元。
 
2013年预算收支总表
单位名称:中山市社会福利院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收入项目
预算数
支出项目
预算数
财政拨款
1,323
基本支出
407
 
 
项目支出
916
合计
1,323
 
1,323
2013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单位名称:中山市社会福利院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 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
1,323
407
916
20810
社会福利
555
407
 
2081005
社会福利事业单位
308
308
 
2080502
事业单位离退休
99
99
 
2081002
老年福利
148
 
148
229
其他支出
 
 
 
22960
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
768
 
768
2296002
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768
 
768
 
 
 
中山市社会福利院2013年“三公”经费预算
  2013年“三公”经费预算 19.6 万元,具体为: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15万元。共有业务用车5台,主要用于接送老人外出活动、就医的油费、车辆日常 保修保养 、路桥费、保险费、税费等开支。
  3、公务接待费 4.6 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各个福利机构住宿和工作餐费等开支。
 
 
合计
因公出国
(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
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19.6
0
15
4.6